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介绍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

发布者 | 中标研 2025-11-12

11月11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凌忠果、产业发展司副司长李春芳,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副司长陆冬森出席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主持发布会。发布会介绍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重大中试平台、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度规定,以及促进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民间投资发展等方面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60余家境内外媒体70余名记者参加本场发布会。

其中,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负责同志就“新华社中经社记者关于能源领域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做法和下一步贯彻落实措施”和“凤凰卫视记者关于加强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等方面合法权益”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中经社记者:当前,能源领域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做法有哪些?下一步将如何贯彻落实《若干措施》?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 徐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出台能源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举措,推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推动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是释放投资新动能。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先后在新核准的核电项目中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每个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提高至10%-20%;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罗、奔子栏等水电站项目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取得重要进展;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油气上游和基础设施,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二是创新投资新模式。我国新能源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民营企业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随着能源转型发展,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投资经营范围不断扩展。适应网运分离改革,积极培育售电公司、油气托运商等经营主体承接能源市场化运销需求,民营售电公司已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近60%;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的5家增至目前的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到10.2%。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去年底出台文件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今年5月,出台政策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打破大电网供电的传统模式,民营新能源企业可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更好地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三是优化投资新环境。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开展光伏产业提质升级行动,对地方强制新能源企业配套产业、电价让利、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投资等干预市场行为进行整治,加大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规抢占市场份额、区别对待民营售电公司等行为的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环境。在降低投资成本方面,出台新一轮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政策文件,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可惠及民营企业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在降低准入门槛方面,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压减许可等级,方便民营企业参与电力设施建设,该领域民营企业数量占比已超85%。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长效机制,研究论证持股比例,细化具体要求,有效推动《若干措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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