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 | 中标研 2017-01-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工信委(厅)、环保厅(局):

现将《“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doc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 境 保护 部

201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