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 中标研 2022-11-30
国家能源局:允许风光项目分批并网 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中央发电企业:
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增长并保持较高利用水平,第四季度新能源投产并网较为集中。保证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并网,既有利于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发挥新能源在“迎峰度冬”期间的保供作用,也有利于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底前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二、请各单位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
三、请各单位科学组织力量,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期,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各项工作,为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发挥积极作用。
四、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梳理本行政区域内尚未提交接网申请、接网送出工程建设滞后及接网送出工程未纳入国家或省级电力规划情况;请各电网企业梳理本供电营业区内尚未提交接网申请及接网送出工程未纳入国家或省级电力规划情况;请各发电企业梳理本企业接网送出工程建设滞后情况,形成清单,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清单反馈我局新能源司。
邮 箱:cuigs@nea.gov.cn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11月25日
浙江省:鼓励公路服务区等开展光伏、储能与充换电设施一体化建设
日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能源局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鼓励具备建设条件的公路服务区(站)、停车场、客运站场、物流园区开展光伏、储能与充换电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公交客运、物流运输等企业在公路服务区(站)、停车场、客运站场、物流园区建设布局专用充换电站。
内蒙古乌海市“十四五”节能规划: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 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
日前,内蒙古乌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乌海市“十四五”节能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不断提高电气化普及率。结合实际积极推广热泵取暖、可再生能源供热、空气热能、工业余热回收等清洁低碳供暖,争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来源:国家能源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乌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