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碳行业转型,须破解融资“歧视”

发布者 | 中标研 2022-07-19

“高碳行业实现低碳转型需大量资金,但难以通过绿色金融获得支持。”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中国区主任张洁清在近日举行的《转型金融支持煤电企业低碳转型的机制研究——以山西和内蒙古为例》报告发布会上表示:“中长期来看,许多高碳行业在中长期仍将是国内能源供给、经济增长和民生就业的重要保障。”


在保供与低碳转型的双重目标下,金融如何支持高碳行业转型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作为煤炭和煤电生产大省,山西、内蒙古对国家能源电力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两省面临艰巨的转型任务与巨大的资金需求。前述报告由NRDC、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联合发布,以山西和内蒙古的代表性煤电企业为例,指出建立支持煤电行业低碳转型的金融机制,将有助于“双碳”目标实现,并助力重点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转型。


煤炭、煤电企业获得转型金融支持面临哪些挑战?如何实现能源公正转型?在上述三所机构共同举办的“转型金融报告发布会——支持煤电企业低碳转型”线上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相关话题展开了讨论。


亟需建立转型金融框架


高碳行业的转型无法获得有效的金融支持,或将导致“双碳”目标延迟甚至失败。据介绍,传统绿色金融注重支持“纯绿”或者接近“纯绿”的项目,如新能源、电动汽车等产业,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很难得到绿色金融的充分支持。


据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联席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介绍,“两高一剩”的产业,如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八大行业都具有较高的碳排放量,目前即使企业有可行的转型技术路径,授信额度也会被压降,难以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也指出,多年前业内曾就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是否应纳入绿色债券而引发热议,最终的结果是,很多煤炭或者煤电企业因为达不到绿色标准,拿不到贷款,面临资本金短缺、流动资金短缺等问题。


“如果没有金融支持,一些高碳企业会因无法顺利转型而破产倒闭,也会使银行和股权投资者面临金融风险,并由此引发裁员危机影响社会稳定。” 马骏说。


从规模来看,目前可转型的“非绿活动”远远大于绿色经济活动。按照中国绿色产业目录的界定,绿色经济活动目前仅占GDP约10%,剩余的90%都是不符合绿色要求的“非绿活动”。也就是说,可转型的非绿活动所需要的金融支持,即转型金融规模将比绿色金融大的多。


与会专家表示,目前转型金融的市场实践仍面临不少问题。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当前由于对转型活动缺乏权威的界定标准(方法),可能出现“洗绿”现象,金融机构担心被视为“洗绿”而不愿参与。其次,政策层面缺乏对转型活动如何进行披露的明确要求。此外,转型金融工具较为单一,目前主要是债权类工具;同时“公正”转型也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如果简单给高碳金融做减法,对整个经济的平稳运行和低碳转型十分不利。同时,如果任由金融机构随意以转型金融的名义支持各类高碳企业自称为‘转型’的经济活动,也可能加大‘洗绿’的风险。因此,监管部门应该牵头制定转型金融框架,在转型标准、信息披露以及激励措施等方面,给出明确的要求和指引。”马骏表示。


目前多个部委与数个省市区地方政府已在开展工作,并着手研究转型金融标准、信息披露和产品等课题。


马骏指出,目前二十国集团(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已将把建立转型金融框架作为最重要的议程之一。在他看来,建立转型金融框架的第一步是建立转型金融目录。在国家层面的转型目录发布之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行先试。接下来,根据目录设立转型项目库。同时,地方政府应考虑设立低碳转型引导基金,补充示范项目资本。此外,还应使用一些创新型的政策激励机制,如新能源指标、土地批复、电价激励等。


煤电企业缺乏可再生能源项目资本金


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宏观与绿色金融实验室中级研究专员邵丹青看来,实现“双碳”目标,不同省区面临的转型压力和自身的条件非常不同,应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施策。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区的转型压力很大,需要关注更多,帮助其实现国家和地区层面的公正转型。


“从资源禀赋来看,两省都是火电大省,如果向新能源转型,山西的新能源资源禀赋与内蒙古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从能源输出来看,内蒙古、山西为外省能源电力供应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这两个省份与北京实现碳达峰的时间显然不同。” 邵丹青解释。


具体到选取的两省煤电企业,转型过程中他们都面临融资难题。两家案例企业燃煤发电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约70%,近十年来开始布局新能源发电项目。对两家公司来说,资产负债率高是其融资的难点之一。


据邵丹青介绍,两家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逐步上涨,借款利息费用居高不下,资产负债率较高。其中一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另一家则在过去几年中接近85%,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企业融资结构亟待改善。


同时,两家公司的盈利状况也不乐观。随着新能源电力的发展,电力市场竞争加大,煤炭价格上涨,地方碳试点以及全国碳市场启动导致碳排放成本增加,两家企业的煤电业务盈利能力均大幅下降,经营压力倍增。


基于两家案例企业的具体情况,课题组与案例企业及电力专家的共同研讨后,提出了转型金融的初步方案。总体目标是,支持案例的煤电企业从传统的燃煤发电企业向新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公司转型。课题组提出的5点建议包括:实施现役机组综合节能改造;积极发展热电联产机组,加大供热市场的开发力度;及时开发 CCER项目,谋划储备碳资产;提前策划开发 CCUS项目;以及对碳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考虑到其中一家公司非上市公司,但其所在省份拥有丰富的风光资源转化等特殊性,方案建议,该公司探索通过新设或并购方式设立上市公司,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以充分利用区内风光资源优势。


“转型金融机制要真正发挥作用,不是金融机构单方可以完成的,需要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协调配合。” 邵丹青建议,财政部、煤电行业主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可分别从转型基金和转型金融标准、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以及金融机构的考核评价等方面推进工作。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煤电大省,可形成内部协调机制,联合各部门完善转型金融的各项基本要素。


公正转型资金需求近2万亿元


搭建转型金融框架的另一关键是保证公正转型,即在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关注和防范转型活动对就业和弱势群体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保证转型活动的社会公正性。


据邵丹青介绍,有关学术研究表明,中国八大高碳行业实现就业人口公正转型总成本和资金需求接近2万亿元,而现有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支出仅能覆盖其中0.3%左右。因此,公正转型的资金需求中有99%左右不能被财政资金覆盖,需通过市场机制以及金融机制,撬动更大范围的社会资本参与支持,这也是为何业内人士要将公正转型纳入转型金融框架的主要原因。


但从市场实践来看,金融市场支持公正转型的案例非常有限。尤其在金融产品层面,如可持续挂钩贷款和可持续挂钩债券等最主要的转型金融工具对于公正转型的考量不足。“这些金融工具设定的可持续发展KPI还未纳入具体的公正转型指标,此外,公正转型指标也未能和包括期限利率、抵押担保品要求等融资条款挂钩。” 邵丹青解释。


山西、内蒙古的两个案例企业在地方保电力和热力供应以及就业方面均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课题组为两家企业设计的转型金融方案既要支持企业推进“双碳”目标,处置现存煤电厂,实现保电保热,同时也要为企业人员转型和就业提供支持。


邵丹青提倡煤电企业主动将公正转型资金提前纳入预算及融资计划中。“我们建议煤电企业评估转型对职工就业和福利的潜在影响,并基于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如组织员工参与低碳业务相关的能力培训、再就业辅导,提供失业保险与保障金等,同时将这部分资金需求提前纳入企业转型的总预算和融资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