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 中标研 2015-11-12
各中介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地,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提高PPP项目开发、实施的质量和效率,我厅将建立山西省 PPP 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为 PPP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咨询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社会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与征集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熟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有咨询服务能力,并在国内有成功实施完成的相关项目案例。
(三)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市政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城市综合管廊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方案设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合同制定、管理咨询等业务能力;(PPP咨询业绩至少覆盖上述3--5个领域)。
(四)拥有熟悉经济、财会、金融、工程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拥有法律、采购、能源、交通、水利、市政、环保等领域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或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五)具备管理咨询资质或政府采购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六)有良好的信用,近五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8日—11月28日(以收件日期为准。若截止报名日,报名人员未达拟征咨询机构数的2倍,则延期10天)。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寄送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山西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邮编:030001
三、报名材料
(一)PPP咨询机构参与征集申报表(附件);
(二)本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人员构成,财务状况,公司实力、业绩情况、外围支持及顾问团队等);
(三)咨询服务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咨询服务机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关于PPP咨询服务内容的理解;
(六)咨询服务机构独立完成的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及证明文件,包括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封面、签字盖章页);
(七)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并加盖法人名章及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应以中文为主,书面材料(一式五份,须加盖机构公章)及存有上述材料的光盘。
联系人:高 亮
电话:0351-4043381
邮箱:sxscztgao@163.com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