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 中标研 2025-04-07
工信厅通信函〔2025〕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各相关单位:为有序推进我国万兆光网试点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5〕3号)要求,经各单位自主申报、地方择优推荐、专家评估审查等环节,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168个万兆光网试点入围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4月2日